摘要
以2007—2016年我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对我国不同产权性质的上市公司融资约束水平的影响。结果表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缓解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约束水平,与国有企业相比,其对民营企业融资约束水平的影响更为显著;《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后,地方国企融资约束的缓解程度小于中央国企。进一步研究从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两者的关系入手,分析两者在缓解上市公司融资约束水平中发挥的作用。研究表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对外部审计质量较高的上市公司融资约束的缓解程度弱于外部审计质量较低的上市公司,说明两者在缓解上市公司融资约束水平方面存在一定的替代效应。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15-20,共6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行业风险动态监测的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财务预警定位研究"(15AGL008)
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湖北深入推进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对策研究"(2017ADC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