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宣布,按照此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办运(2017)191号),经城市申报、各省初选推荐和专家评审,并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研究同意,确定天津、石家庄、邯郸、衡水、鄂尔多斯、苏州、厦门、青岛、许昌、安阳、襄阳、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成都、泸州、铜仁、兰州、银川、太原、大同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全面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示范工程创建时间为今年7月至2020年6月。
出处
《中国物流与采购》
2018年第13期67-67,共1页
China Logistics & Purcha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