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作为跨国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特殊类型,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合作区法律关系中,既存在主权国家间国际公法上的法律关系,又存在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在法律适用方面,因涉及到两个主权国家的贸易往来而具有国际自由贸易区的表面特征,而实质上又没有严格的区域封闭隔离措施和彻底的关税取消制度;合作区还存在同一国内不同法域区间的法律冲突与协调问题。与此同时,又涉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运行机制、海关合作、非传统安全、跨境犯罪等方面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本文对河口—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尝试对合作区法律框架的形成和法律运作模式的建立提出建议。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34-39,共6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阶段性成果(CGA16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