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一种良性互动的、互惠互利的、动态平衡的过程,其实质在于社会公众对于人民警察的政治信任。政治信任能提高人民警察管理社会的绩效,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公安工作的动力,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有助于形成政治文化,降低违法犯罪率。重点从强化"人民公安"的公安理念,运用善性的、情感互动式的警务工作方法,将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纳入公安工作评估体系,建立社会公众不信任的干预修复机制等四个方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至关重要。
出处
《新疆社科论坛》
2018年第1期23-25,共3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警民政治信任问题研究"(2017030201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