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文明程度,反映的是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侧重在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和目标,主要体现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公共文明素养等三个方面。其中,公民的文明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文明言行、健康心态等内容;良好社会风尚主要包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崇尚科学,崇德向善、守法光荣,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互爱互助,崇尚节约、合理消费,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等内容;公共文明素养主要包括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文明、文明使用共享平台等内容。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目标。
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50-58,共9页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德育资源及其当代价值研究"(项目批准号:17FKS0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