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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检察官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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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一个日常工作中的小小决定,就可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因而,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除了一身正气之外,更需要一颗善良的心。"通化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办公室负责人检察官王春玲如是说。王春玲在三年的未检刑事职业工作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3件15人。她以母亲的情怀挽救失足的孩子,将爱心奉献给雨后"花朵",是一名几年如一日关爱帮助未成年人的"检察官姐姐"。
作者 昕梓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8年第11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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