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初将蒙古各王公首领及回部伯克、蒙藏喇嘛等,各按人数多寡编定若干班次,每年各以一班于年节时轮流人京朝觐,称“年班”。该制度始于顺治五年(1648),凡是来朝朝觐,清政府均按官职等级提供旅费,并赐御宴数次,接待礼仪十分隆重。随着清王朝统治区域的拓展,清政府年班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继蒙藏喇嘛、新疆札萨克、伯克后,四川土司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被纳人年班体系。土司年班制度的实施,维系和加强了中央与四川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关系,促进了中原与四川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
出处
《民族史研究》
2010年第1期203-231,共29页
Ethnic History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