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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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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律师同志:不久前,我与邻居李某发生邻里纠纷,当时双方沉不住气就干了一架,打斗中李某的右手被我打折。后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我们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即由我赔偿李某500元。事后,李某共花治疗费1000元。为此,他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反悔,认为我赔偿的500元仅是实际医药费的一半,该调解协议显失公平。
出处 《农村天地》 2005年第5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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