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普通逻辑中,概念这一思维形式是传统词项逻辑首先要管重阐明的。但什么是概念呢?从流行的逻辑教材看,却没有统一的回答,没有取得共识。笔者认为,要正确回答什么是概念,关键在于解决概念这一思维形式倒底是反映对象的什么属性的认识问题,因为对于思维对象的把握,必须通过思维对象的属性的把握方可实现。但思维对象的属性并非都是单一的或简单的,而往往是众多的或复杂的,它们对于形成概念并非都是充分而不可缺少的。因此在讨论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什么属性时,就必须将属性(根据对形成概念的不同作用或地位)进行分类。金岳霖主编的《形式逻辑》就是这样做的:
出处
《九江师专学报》
1993年第3期49-52,共4页
Journal of Jiujiang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