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GATT)缔约国地位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既是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国内政治、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事务的需要。复关和加入WTO所进行的工作,已经并将继续在商品贸易、非商品贸易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对我国经济与社会产生深刻影响。 随着世界经济结构和贸易结构的演变,GATT规范领域与WTO的活动领域已延伸到服务贸易方面。在中国加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进程中,作为金融服务业之一的民族保险业,既面临着重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国际挑战。在诸项对策方面,其中加强保险的国内立法,建立法律保护机制,适应保险国际化的需要已是势在必行。鉴此,探索总协定的有关条款,研究《保险法》的保护性规定,继续完善保险法制建设,其意义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