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文主要探讨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论文提出应当首先区分侵害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两个概念 ,同时指出我国目前对于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在认识中存在的误区 ,认为产生这种认识错误的原因在于我国《民法通则》民事责任篇的特殊规定。作者认为 ,通过对各国立法及理论作比较法上的研究 ,可以发现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仍然应当是过错原则 ,并没有超越《民法通则》关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 ,而且将来的立法也仍然会坚持这一原则。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1年第4期87-91,共5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