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594号公布2.自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出版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第十条、第四十八条中的"出版事业"修改为"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二、将第三条修改为:"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11年第14期2-22,共21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