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明显滞后于物价变动及经济发展水平,而且也缺乏考虑纳税人生活实际情况的抵免项目,与国际上主要国家地区的政策存在明显的差距。目前的个税没有将二次收入分配的功能有效发挥,反而使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受到侵蚀,因此减轻普通工薪阶层税负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中国没有把个人炒股所得纳入应纳税所得额,拉大了贫富差距。应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推出适当的减税政策,并调整优化税收结构,提高个税征收的公平性。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0年第5X期210-210,共1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