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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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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作为一项行政审批事项是围绕城市规划管理这个核心,由规划部门主导、园林部门参与的政府部门之间的内部管理工作事项。不能将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审批按照一般行政审批事项来设置,应当根据其基本属性、本质特点等进行顶层设计。为此,必须正确认识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作为一项审批事项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把握其核心和重点,捋清园林行政管理职能,既从全局角度、宏观思维上进一步深化城市绿化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又从精细化管理角度有效地运用规划管理手段实现城市绿化规划从蓝图到现实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而有效地落实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进一步提升园林行政管理水平。
作者 彭扬 余红梅
出处 《长江论坛》 2017年第4期39-42,共4页 Yangtze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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