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基金会的法律规制实践过程中,税法的核心法律体系地位日益凸显,并在基金会法律监管结构中担当着极其重要的核心角色。基金会免税资格的认定、税收优惠的条件和内容、信息披露以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在美国的《国内税收法典》中得到了详细而明确的界定,对我国基金会税法规制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也应当严格遵循税法规制的核心理念,以单行法的制定为切入点,不断对我国基金会的法律监管机制进行完善,从而促进我国基金会的税法规制的效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出处
《纳税》
2017年第17期23-23,共1页
Tax P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