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流"是指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中首次规定"三流一致"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并一直沿用至今。"三流一致"是"以票控税",防范税收风险的重要税务检查方法之一。然而在实务中,"三流"不一致未必会就有虚开发票问题,就算在"三流一致"时,"虚开发票"仍然可以通过资金回流等形式来实现。随着"营改增"的推进以及市场经济中交易模式的创新,"三流一致"这一税务检查方法的实用性也逐渐减弱。在大数据应用时代下,税务机关将拥有更丰富的信息来源和检查手段,由此衍生的"三流一致"也会逐步弱化,税务检查将变得更尊重交易实质。
出处
《纳税》
2017年第26期21-21,共1页
Tax P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