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俄罗斯学者起草的作为俄罗斯第一部机器人法草案的格里申法案,提出了机器人在不同法律关系中和发展阶段的定位。作为类似于动物的财产定位,意味着在人类高于机器人的关系模式之下,人类将有可能对机器人承担在行使权利时不违背人道原则残酷对待机器人的义务;作为准主体的定位,意味着机器人可能在有限的特别权利能力范围内获得权利主体性,将具有主体性的机器人归于法人行列;作为高度危险来源的定位,意味着在机器人与人类之间相互交往的安全性得不到绝对保障的情况下高度危险来源占有人责任规则在机器人发展的所有阶段,均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32-41,共10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2016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新生权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项目号16SFB2001)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兴权利的基本问题研究"(项目号16JJD82003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