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公共性渐趋消解。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乡村社会从熟人社会走向半熟人社会;乡村治理从传统"礼治"走向"半法治化";乡村生活也从"道德化"走向"功利化"。在微观层面具体地表现为公共空间萎缩、公共交往减少、公共服务缺位、公共规则解体、公共精神凋零。造成乡村社会公共性流变的原因可以看作是国家权力、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市场原则、文化传统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乡村治理方面,乡村社会公共性的流变导致了乡村治理主体力量缺失、乡村治理丛林原则肆虐、乡村治理整体能力弱化。面对公共性流变造就的局面,在乡村振兴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重建乡村社会公共性就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1-18,共8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