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校园伤害案件时有发生的背景下,深入分析其法律问题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在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行政事务管理时拥有管理权,在这过程中因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学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则与受害学生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校园伤害案件民事责任的性质鉴定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校园伤害案件的民事责任追究原则,包括过错方责任追究原则、校方过错的推定原则、民事责任追究的公平原则。
出处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第3期56-59,共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Radio and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