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社会组织则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环节。从理论上来看,培育社会组织路径的可能选择包括行政化路径和社会化路径。从实践来看,广西社会组织培育主要采用行政化路径,其行为特征主要表现为培育主体、资金来源、运作模式3个方面的行政化,并对培育效果产生了深远影响。为了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效果,必须将行政化路径与社会化路径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从三社联动、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公益创投实施、政策工具创新等方面予以优化。
出处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8年第19期3-6,共4页
Inner Mongolia Science Technology & Economy
基金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广西社会组织培育研究"(YCSW201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