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监所管理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刑事诉讼和各类行政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监管工作质态的优劣,是衡量国家法律的权威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监管队伍建设主要存在的监管民警年龄偏大、职业倦怠感滋生、岗位荣誉感缺失、缺乏工作激情、缺乏安全意识等安全隐患。要始终坚持"确保安全、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强化建设"的监管工作思路,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公安监管队伍建设、落实轮岗交流制度、提高监管民警工作责任心、警钟常鸣加强监所民警的安全意识。
作者
邱国栋
胡东武
Qiu Guodong;Hu Dong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