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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部委对锅炉节能环保工作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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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全域和其他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保留的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要求推进落后锅炉淘汰工作。
出处 《供热制冷》 2019年第1期16-16,共1页 Heating & Refrig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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