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中村”治理中,目前全国有诸多的模式,而这些深圳模式、杭州模式、珠海模式,其本质上都是一种PPP模式,即公私合作,以特许协议为基础,做到权责清晰,各自承担不同的义务和获得回报。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我们研究PPP模式对“城中村”的治理,结果本身并没有独特之处,创新之处是我们如何合理的掌握PPP模式的前提下,在城中村治理中实施PPP模式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绩效得到提高。作为PPP模式在我国的城中村的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结合最新的治理理念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出处
《农村科学实验》
2018年第12期122-124,共3页
Rural Scientific Experiment
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科基金《土地流转背景下城中村治理模式的创新研究》(2014YBA329)
院级课题《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娄底市“城中村”的治理研究》(2013sk01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