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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区客观界定与主观建构的中国版社会政策涵义 被引量:2

Implications of China’s Version of Social Policy for Objective Definition and Subjective Construction of a Modern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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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0月28日,民政部等16个部委首次发布国家级《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标志中国社区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初现雏形,2016年成为中国社区社会工作与社区福利体系建设元年。社区是社会科学最常用和最核心的基本概念之一,同时也是难以界定和充满争议的核心概念。综观欧美国家社区界定主要取向及其学术传统,社区概念界定基本分为两大类:一是从社区活动客体和社区构成要素的角度客观界定社区。二是从社区活动主体和社区建构角度主观建构社区。在工业化和都市化的社会处境下,传统的客体性社区界定存在诸多无法回避的局限性,主体性社区建构方法为界定社区和理解社区提供了崭新的视角。最后,简要讨论社区的主观建构对解读当代中国城乡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社区治理和推动社区福利运动、社区政策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政策涵义。
作者 刘继同 Liu Jitong
出处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53-162,共10页 Fujian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ASH008)"中国特色现代社会福利体系建构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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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92

同被引文献41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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