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这是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这一4%目标,党中央先后三次提出,十几次被写入党和国家有关重要文件,横跨"八五"到"十二五",历时整整20年,最终在2012年实现,直到今日仍在巩固。作为这一历史性变化的见证者和曾经参与其中的亲历者,作者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来教育财政体制改革和4%目标的提出、实现、巩固和保留的历史过程,论述了这一目标的提出和实现与国家经济体制、财政体制改革和教育改革和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关系,强调了巩固与保留4%比例必须继续坚持的重要原则:坚持教育发展的优先地位、坚持教育公平的政策取向和坚持教育改革的制度创新。
出处
《教育财会研究》
2019年第1期6-11,共6页
Studies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i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