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实行"营改增",自此进入了后"营改增"时代。"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绝对下降,而由于可抵扣进项税额不足,一般纳税人税率在"营改增"后不降反增,因而国家又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力争所有行业均实现税负下降。"营改增"不仅引起了增值税的变化,也影响了其他税种,附加税会随着流转税的变化而同比例变化,应纳税所得额随着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大小发生变化。纳税人可以从降低销项税额或提高进项税额两个方面入手降低税负,可通过合理改变业务模式来降低税负,争取过渡期间的各种优惠,避免"视同销售",多取得进项发票并尽早认证抵扣,减少进项税额转出和杜绝违规违法支出,提高财务人员职业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力争及时享受政策红利,为企业节约资源,创造财富。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39-42,共4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基金
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后‘营改增’时代河南省国税部门税收征管问题研究"(18240041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