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已经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实践,可以用"政府介入""旅游经营""文艺展演"这三个关键词进行大致概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了村落的文化客体化、带来了内发性发展的乡村振兴。今后有必要实现从"政府介入"到"乡村自救"、从"旅游经营"到"村民参与"、从"文艺展演"到"村落认同"的转换,以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由此我们也可以思考在"乡村振兴"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及民俗学研究的新契机。
出处
《文化遗产》
CSSCI
2019年第3期13-22,共10页
Cultural Heri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