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要实现“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的目标,就必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这就需要紧紧围绕“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的基本要求,厘清基层社会治理与“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之间的内在逻辑。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由自治、法治、德治、心治所构成的“四治”体系,自治、法治、德治、心治都是实现“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的重要手段。只有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四治”体系建设,才能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就要求:一是要着力加强乡村“自治”体系建设;二是要着力加强乡村“法治”体系建设;三是要着力加强乡村“德治”体系建设;四是要着力加强乡村“心治”体系建设。
作者
陈成文
陈静
Chen Chengwen;Chen Jing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73-80,共8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