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各项扶贫法律与政策的推行,我国各地贫困率明显下降,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这对于保障公民权利,实现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在扶贫背景下对公民权利和国家义务的关系把握不清,实践中,国家往往更加强调对其自身义务的履行,对于公民权利则缺乏实质上的关注,导致很多贫困公民的权利得不到及时的保障。因此,我国有必要理清扶贫过程中公民权利与国家义务的关系,实现强调重心从国家义务向公民权利的转变,确保相关扶贫政策落实到实处,从而真正解决我国的贫困问题。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8期83-86,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证研究”(2015RKB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