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正在逐步构建的过程中,数据本地化措施成为国际社会关注和争论的一个热点问题,各国的态度存在明显差异。美国主张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反对数据本地化措施,欧盟强调对区域安全和个人隐私有影响的数据应当采取本地化措施,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则偏好数据本地化措施。我国应当在兼顾数据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对相关数据进行分类监管,以确定我国数据本地化措施的范围。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17-20,共4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基金
2018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数字贸易规则变更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8SJA0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