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个世界”“实用理性”“感情本体”是“乐感文化”内在核心。在以传统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乐感文化”之意识背景下,难以形成现代意义之法治。忽视哲学宗教,重视现实世界,思维方式偏重实用理性之特点,使国人忽略了人间秩序的有限性,这是当下法治中国建设之路最大的羁绊。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利用诉讼制度中某些具有“操作空间”的条款以达到其他目的之现象应引起重点关注。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9期95-97,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