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尚面临着立法疏漏、执法不当和司法不公等多方面问题,制约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正常发展。宜引入比例原则来指导国家公权力机关的日常行政执法及司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促进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基于比例原则的视角,本文以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及狭义比例原则的三重内涵对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以审视,确立以比例原则为核心的立法审查制度,树立比例原则下的执法和司法理念,改进与比例原则相适应的法治措施,进一步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出处
《法治论坛》
CSSCI
2017年第4期149-160,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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