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在中国知网等数据库上线与正式发表和出版问题,学界颇多议论,众说纷纭。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与学位论文权利的归属、学位申请人与培养单位的关系、学位论文著作权的转授和使用、网络传播与出版发表的关系等问题以及学术评价、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交织在一起。判断这些问题的根本依据只能是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知网等数据库不具备出版单位的资质和资格,其对学位论文的收录程序与法定出版程序并不相符,其对学位论文的收录不是出版行为,被收录于其数据库的学位论文也不是出版物。不管是否为知网等数据库收录,作者将学位论文公开发表和出版都是无可争议、不可剥夺的宪法权利,也不违背任何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培养单位因此而给予作者的任何惩罚性处置都是不恰当的。学位论文理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作者理应享有相关法定权利,培养单位要求学位申请人转让学位论文相关著作权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也没有先例,已签署的学位论文著作权转让合同(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样,培养单位强行要求学位申请人自发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既不合法,也不合德,不能作为培养单位使用学位论文著作权的充分依据,实践中也不可能据此合法地进行操作,此类声明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厘清这一系列问题,既关系到青年学者权益的保护,也关系到青年学者的未来。
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9-21,共13页
Journal of Chinese Youth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