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规定,要“严格保密制度,保障个人合法权益,履行社会义务和责任,反对歧视。”对于疫情的发现、报告与管理,要求:1.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实验室、釆供血机构或其他进行艾滋病病毒检验的机构检测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标本应尽快送确认实验室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通知受检者。2.经确认实验室确认的阳性报告,应按传染病报告制度报告。确认报告属于个人隐私,不得泄漏。3.经确认的阳性结果原则上通知受检者本人及其配偶或亲属。通知的时机和方式,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在通知时,要给予心理咨询并提供预防再传播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