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现有监管法制做不到标本兼治。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属于一种社会性法律,要想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就要洞悉法制的漏洞,这就需要从社会学或者伦理学的角度来评价法制,以此来探寻现行食品药品监管所面临的法学伦理挑战。企业伦理的缺失,监管法制本身不能让消费者满意,这都使得监管法制无法应对复杂多变的食品药品监管问题。只有对监管法制进一步完善才能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的伦理挑战,并以此为监管体制的完善提供方向。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第5期61-69,共9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