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利的限制是权利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另一种保护权利的方式.我国隐私权的限制以身份区分原则为基础,学者们就如何完善该原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而,以公私身份区分为核心的身份区分原则不仅与隐私权的价值相悖,而且在实际应用中给法官制造了很多难题,更为重要的是其并不符合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本文提出以利益区分原则取代身份区分原则,构建我国的隐私权限制理论.通过对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区分不仅能够消解身份区分所带来的问题,而且能够通过限制的方式助益隐私权良性发展.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20年第1期74-91,共18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