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10日发布《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要求从2020年12月1日起,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规定共三十条,包括禁塑名录、替代品全流程追溯制度、地方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对禁塑工作的责任分工、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范围、替代产品供给、流通环节监管措施、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法律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要求。
出处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0年第3期175-175,共1页
China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