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对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取得阶段性控制,与此同时,新冠肺炎引发的法律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一些地方法院也针对民商事审判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台了一些法律性文件。对此,司法鉴定可能也将面临与此相关的医疗损害争议案件,值得未雨凋缪加以探讨研究。通过对鉴定案件受理、新冠肺炎诊疗、同情用药原则以及医院感染问题进行探讨,建议严格案件受理程序,结合医学领域中对此疫情存在知识局限的客观情况、临床医疗行为的探索性、临床治疗的困难性等诸多方面,采用"宽松性评价"原则开展相应的司法鉴定工作。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20年第2期64-68,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