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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机短信恐吓前女友,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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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与前男友李某分手后,李某出于报复,屡次向我的手机发送色情图片、视频,并捏造事实贬低我的人格,恐吓我如果另交男朋友将会死无葬身之地等,先后达37次。我因此经常精神紧张,甚至不敢出门。请问,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
作者 颜东岳
机构地区 江西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20年第7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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