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十五项中的"个人履历表须经公证机关公证"修改为"申请人须承诺对所提供从业资历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0年第9期36-37,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