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统宪法向现代宪法的转型过程中,宪法的经济性日益突出,且与经济法的经济性具有内在一致性,为此,可从经济法视角观察"宪法中的经济条款",解析市场经济条款和计划条款的变迁与关联,揭示国家经济职权与市场主体经济自由的对立与统一,从而形成对经济法和经济宪法的系统理解;在此基础上,还应关注国家经济职权分配在经济法上的特殊意义,加强对经济自由的经济法保障,并重视经济法的合宪性审查,以确保经济法在解决现实问题过程中切实符合经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保持经济法与宪法的一致性和协调发展,不仅有助于处理好宪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推动宪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共同发展,也有助于推进改革与法治实践,深化"法治与发展"的研究。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0年第2期76-87,共12页
China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税收立法的核心价值及其体系化研究”(项目批准号:19VHJ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