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经济制度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厘清基本经济制度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必须也只能以唯物史观为基石,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所决定的。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基本经济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同时,最终达到了适应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目的。要在基本经济制度和国家治理之间实现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的协同提升,需要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生产力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制度的适应性、发展性和前瞻性以及制度结构的合理性,并强化制度的执行性。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5-17,F0002,共14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20ZDA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