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围绕权益保障、专业发展、立德树人等命题对教师立法提出了公共属性下的尊师重教、教书育人下的内涵发展、纵向贯通下的横向分类等挑战,这也是《教师法》科学立法的外在维度要求。从内在维度而言,《教师法》面临"定性模糊""一体化规范"以及"立法技术性"困境,导致教师的权利义务规定未能准确地体现教师职业的性质及要求,管理权责规定未能契合教师队伍分类规范与发展的需要,法律规范的形式未能完全从原则之治迈向规则之治。《教师法》修订应明确教师权利义务的公共性和专业性,把握好这一关键环节;修订政府施策相关内容须正视不同性质及阶段的教师群体差异性,实现分类规范与一体化规范的耦合联动;还应遵循立法规律,建构起维护教师法治权威性公信力的形式保障。
作者
余雅风
齐建立
YU Yafeng;QI Jianli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5-21,共7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国家一般课题“民办学校分类规范的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BAA180023)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