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国公民受教育权保障的历史逻辑可以从理论、规范、实践三重层面进行诠释。在理论层面,形成了宪法保障论、国家义务论以及司法救济论等理论范式,现有受教育权保障理论既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规范层面,公民受教育权保护的制度依据可以划分为根本规范、主体规范、其他规范三个层次。在实践层面,公民受教育权保护实现了从公平受教育权到公平优质受教育权、从依政策治教到依法治教、从单一主体主导到多元主体参与的重要转向。教育现代化、多元化、信息化、法治化分别构成了新时代我国公民受教育权保护实现进路的重要目标、基本方式、主要载体、关键保障。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05-115,共11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国江苏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14ZDB127)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西世居民族民俗习惯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研究”(19XMZ038)
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时代公平优质受教育权:教育平衡充分发展的国家义务研究”(19YJA8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