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什么是旧唯物主义,什么是新唯物主义作了多种解读,主要有三种模式: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自然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直观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从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与新唯物主义的主要优点之间的主要分歧来看,把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解释为直观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最为贴切和恰当。实质上,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与自然唯物主义是直观唯物主义的派生物,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派生物。而以实践的思维方式为解释原则的新唯物主义完成了对以直观的思维方式为解释原则的旧唯物主义的重大超越,这种超越不仅表现为自然观、历史观与人学观上的全局性超越,还表现为哲学功能与使命的革命性变革。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13-19,共7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文化建设和谐互动研究”(项目编号:17BKS16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