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新型网络犯罪"积量构罪"的特性,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对网络共犯与正犯分别设置罪量要素的操作路径,此种实践理性需要进行共犯教义学原理的释明;学理上就罪量要素的体系性定位存在单一属性思维,然而在事实面向下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罪量要素却呈现出不法、责任、客观处罚条件、特殊刑事政策事由等多维规范属性;以最小从属性说作为立论前提,将共犯还原为"构成要件符合形态",确立"违法性判断的相对性",方可证立网络共犯与正犯分别设置罪量要素的实践理性。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16-129,共14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型网络犯罪对传统刑事法理论的突破与应对研究”(19BFX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