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统一登记制度的构建,非能起于朝,成于夕,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宅基地登记制度的形成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题中之意,形成宅基地使用权统一登记制度具有必要性。基于可行性角度:一方面,有成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可供借鉴;另一方面,在各类型实践探索中,都包含有助于登记制度形成的有益经验,可以从中借鉴。综上,当前条件下,对于构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具有必要性,且具备可行性。
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第3期48-53,共6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Nanji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