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使政府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化、统一化、规范化,为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积极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的要求,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文件),规定公立医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会计制度。新制度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本文目的在于通过分析新旧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变化,对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进一步了解,使其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对其真实情况更加精准地反映,使其经营成本更加真实可靠地体现,从而提供更加公正、完整的会计财务报告。
出处
《财会学习》
2020年第20期89-90,共2页
Accounting Lear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