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改善湖北省水环境质量,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2020年7月1日起湖北省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湖北首个针对农村地区制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据介绍,该标准根据农村污水处理规模、污水特点和纳污水体等,分3档监测管理7种污染物。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蔡俊雄表示,不搞一刀切是该标准的亮点之一。
出处
《给水排水》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7期162-162,共1页
Water & Wastewater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