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网络媒介形成的全新媒介环境成为人类所置身环境体系的重要构成,媒介接近权理论赖以存在的逻辑前提被极大消解,由网络媒介引发的各种负面效应层出不穷,迫切需要学界重构人类在媒介环境中的"权利"概念。媒介环境权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媒介环境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意味着人类个体在媒介环境中实现各种传播权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对自己、他人、组织、媒介环境秩序的义务。开展对媒介环境权的系统研究,在促进完善人权法律体系、净化媒介环境、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从而指引人类个体达成美好的生存与发展目标。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27-29,共3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高校大学生新媒介素养培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SKSZ050。